示范区关工委开展“关爱青少年,法治进校园”法治宣传月活动
为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法治观念,示范区关工委联合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科教文体局,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关爱青少年,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月活动。
4月3日下午,示范区关工委召开了“关爱青少年,法治进校园”工作会议。关工委主要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示范区关工委、政法委、公安分局、科教文体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关爱青少年,法治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示范区关工委商示关联〔2024〕1号)文件。徐新华做了具体安排,要求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全面组织好这次法治进校园宣传月活动。
4月7日,示范区关工委联合区政法委、区科教文体局、平安派出所在示范区第一初级中学举行“关爱青少年,法治进校园”启动仪式。示范区关工委主任徐新华,常务副主任姜长杰,副主任兼秘书长韩孝民,区政法委、区科教文体局、平安派出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和该校七年级学生共5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徐新华对“关爱青少年,法治进校园”活动进行全面部署,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号召全区上下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打造好法治宣讲团队,结合当前形势,备好法治演讲稿,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质量,让法律的阳光普照青少年健康成长。平安派出所民警王天江从“戒贪、戒奢、戒骄、戒假、戒黄、戒毒、戒赌、戒惰、戒散、戒妒”十个方面为学生作了专题讲座。
启动仪式后,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示范区第一初级中学法治宣传教育展板,并向学生赠送了法治宣传资料。
目前,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为期一个月的“关爱青少年,法治进校园”宣传月活动已全面展开。此次法治进校园宣传月活动旨在提高示范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校园暴力欺凌案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